Jesus who is Jesus

这个题目原本是为了Ray的历史记录夜准备的。

可是,今天打开HC的时候。头条却被那个总是不讨人喜欢的老家伙离开的消息牢牢占据了——这样的故事总是最能吸引人们的眼球——青年时独自在芝加哥写成第一笔的传奇;壮年时两次凭一己之力冲出重围却都在最接近成功时被上帝打败的落魄;以及二十三年如一日坚守盐湖城的坚持信念;从未成功,甚至从未被官方肯定的悲情;满头白发、功勋卓著后却被后辈扫地出门然后泪洒满襟的凄苦。
我不想再继续赘述这个家伙的故事——如果有兴趣的话可以去  这里  看看关于他的十件事。
我也从不喜欢他的风格——墨守成规却又容不得眼里的一丝渣滓——他的古板二十三年如一日,就像张公子在为红衣主教写的文章里讽刺的一样,他在用二十三年的时间重复说着一句话,“我用一个组织后卫和一个大前锋打档拆。”
谎言重复千遍就成为了真理,更何况是在近九千天的二十三年里?
于是历史上最为大的组织后卫和历史上第一或第二位大的大前锋便成了这个真理的注脚——我清楚地记得我在徐师大的某个普通话考场里向考官们诉说了他们两位的伟大——却唯独没有提那个满头白发的糟老头,一句也没有。

其实我从来都是更加偏爱于失败者的。因为习惯性胜利者阳光下的笑魇总是让人感到恐惧。可这个老头却似乎并不属于这两者的任何一个区间——因为时间或者人们,总是在给着他截然不同的两种评价——成功或者失败,此时在他的身上也便显得并不那么重要了,就像他在98年的总决赛之后因为失败哭着给自己的爱徒斯托克顿道歉,却又在十年后的2009年携手和他这个史上最伟大的组织后卫徒弟一起进入了名人堂。时间,已经用他那点石成金的手,让一切的平凡事迹不凡,让一切的失败过往成功起来,关键只是在于,你能打动他,让他举起手来么?

斯隆做到了。
所以,就在今天,这个满头白发的老家伙刚刚签下了新一年地合约,转头便对着镜头说他已经油尽灯枯,不再有丝毫的精力的时候,让他安静的离开罢。不要再去管他和那个尖嘴猴腮的该死的白胖子之间的矛盾——即使那是真的。八千多天,除却此刻的眼泪之外,即便没有快乐,他留给了我们足够多的回忆和思念。

被记住,这样就足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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